咨询热线400-230-4567
2019-12-31 19:3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李克强总理在12月3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特别强调,“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当天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我国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十分紧缺,而由行政部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的审批又过多,导致他们难以脱颖而出,施展才华。”总理说,“环视制造业发达国家的做法,他们的高级技师技能水平评价基本没有由行政部门认定的,普遍是由市场和社会认定的。”
李克强以自己到地方考察所见所闻为例说:有家制造业企业对本企业技能突出的大工匠给予高薪,个别人年薪甚至达到总经理的4倍。总理与他们深入交谈后了解到,这些大工匠并没有拿过什么资格证书,完全凭借精湛的技艺赢得广泛的市场认可。
“我们的相关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真格地推进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该砍的要砍,该放的要放,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有力支撑。”李克强说,“这事往近说,事关制造业、服务业的整体提质升级;往远说,则事关中国经济向中高端迈进,关乎民族的长远发展和国家未来的竞争力。”
李克强要求,要稳妥推进现有职业资格实施机构职能调整,做好工作衔接。加强涉及评价质量、收费等的事中事后监管。
当天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
年底前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国务院日前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分步取消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国新办1月2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邀请人社部副部长汤涛、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年底前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全部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技能人才短缺的状况,亟须进一步深化评价制度改革,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评价机制,从而发展壮大技能人才队伍。”汤涛说。
我国的职业资格制度于1994年开始建立。在实施过程中,该制度逐步暴露出职业资格过多、过滥,影响就业创业,阻碍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发挥等问题。因此,2013年以来,我国逐步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先后分7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70%以上。
此番改革总体思路为对技能人员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实行职业资格目录管理;对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按照“先立后破、一进一退”的原则分步取消,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
“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职业资格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将有利于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张立新说。
技能水平评价主体将由政府转为企业和第三方机构
全新建立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与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有何区别呢?
评价主体不同。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认定的。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是由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的。“作为用人主体,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企业是最清楚的。”张立新说,自2018年底以来,先后已有18家中央企业、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00多家企业进行了试点。对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遴选第三方评价机构,为这两类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评价方式不同。职业资格制度是由政府部门进行能力鉴定,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企业可以自主选择过程考核、结果鉴定、业绩评审、技能竞赛、校企合作等多种评价方式。
“这其中,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张立新说,改革后真正做到了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截至目前,由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达到4万多本,深受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欢迎。
与此同时,张立新强调,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政府将强化有效监管责任,确保技能人才评价有序开展
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效监管是关键。“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对相关机构实行备案,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汤涛说,一方面,将依托社会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出有影响力、有质量、有公信力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和用人单位,并对他们进行监管;另一方面,也将稳妥做好职业资格实施机构的职能调整和转变工作,处理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确保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平稳有序实施。
与此同时,人社部门还将做好职业标准开发,为规范、有序开展技能人才评价提供坚实基础。张立新介绍:在职业分类的基础上,人社部门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开发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并组织专家评估、论证,推动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标准,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